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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博士后落户
关于人才引进落户系统(升级版)上线试运行的公告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人才服务的办事效率,按照“不见面、少见面或见一次面”的要求,我中心对人才引进服务流程进行了简化和优化,对原人才引进预申报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将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打印调档函等环节,改为网上上传申报材料和自助打印调档函等办法,以实现从网上申请、上传申报材料、审核到结论反馈的全程线上服务功能。
现拟于4月9日上线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65815515。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附:具体服务流程:
1、网上申报
⑴、登 录:申请单位凭我中心提供的用户帐号和密码,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http://szrczx.jsszhrss.gov.cn/)人才引进申报平台【如暂无用户帐号和密码的,单位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至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申办帐号和密码】;
⑵、填报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⑶、上传申报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2、初审: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意见。
3、档案审核
⑴、档案不在我中心的,需从其他档案保管机构调入。初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自助打印件,我中心官网可验证真伪。【打印前请与原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1-4号窗口打印调档函。】
⑵、档案在我中心的,直接审档。(如档案里缺少学籍、工作等关键材料的应按要求及时补齐)
4、复核终审
5、结果反馈
6、原件校验
申请单位或个人带《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一份(由申请单位在人才引进申报平台上自助打印、并签字盖章)、学历(或职称、技能)证书、原户籍和落户材料等上传资料的原件至我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校验手续。
7、发放落户材料
原件校验通过,打印发放《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服务对象】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生。
【所需材料】
1、《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页打印),
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
3、其他规定的材料。
【服务流程】
1、申 请:
由接收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审核。
2、审 核:
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所需材料进行审核。
3、户口迁移:
审核通过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提 示】
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先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服务时限】网上申请审核: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18306269360
附:各区办理准迁证地址:
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
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苏州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公检法大楼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
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吴中区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楼
园区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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